早期飛行員伙食(2《周愚》


此後空勤副食費又經多次調整,並又將甲種分為甲一與甲二兩項,戰鬥部隊飛噴射機的是甲一,空運部隊飛螺旋槳機的是甲二。至民國六十七年(公元一九七八年)我退役時,甲一是一千八百元,甲二是一千五百元。


副食費調幅最大的一次,是剛好有一架戰鬥機叛逃後不久。那次不但調整副食費,連同飛行加給也調整了。這應是巧合,但大夥卻盛傳是因怕再有人叛逃,所以給我們加菜又加薪。


我退役來美至今已逾三十年,現在空勤伙食的情形如何,我並不清楚,但是我想說說幾件事。


當年空勤伙食與一般地勤官兵的伙食差距很大,但我似乎對空勤伙食仍不滿意,其原因有二:首先不能怪我說空勤伙食不好,只怪一般官兵的伙食太微薄了,因此即使多了十倍,也只是「不過如此」而已。其次是副食費並未完整的為我們所享用,我不敢說承辦伙食有弊端,但至少有一件公開的事實是,炊事兵 (俗稱伙伕) 的主副食都歸他們自己所有,而他們都是吃我們的伙食,也就是說,我們一隊如有五十人,就要多養四、五個炊事兵。


炊事班長(俗稱伙伕頭)是軍中的肥缺,不但可省下自己的主副食,且因他買菜都在固定攤位,炊事班長的家眷也會到這些菜攤去買菜,攤主當然認識她們,也會免費送菜給她們;但有些賣家不會白白奉送,這些菜錢當然也都轉嫁到全體官兵身上了。


至於我說可當作笑話來看的事情是,當年在有駐軍的鄉村或小鎮,有許多軍人憑著一點聘金,娶到村裡或鎮上的女孩子為妻。當時某鎮一個女孩子,二九年華,是小鎮上的鎮花。由於條件好,眼光也高,拒絕了許多相親說媒的人。這時附近駐軍有一個連長,存了一筆錢作為聘金,央人去說媒,女孩子問對方在軍中是什麼職務,媒人答是連長,女孩子卻說:「我伙伕頭都沒嫁,嫁給連長呀!」


現在不論在台灣,或是在美國,人人每天吃的都勝過當年我們的空勤伙食。現在不管是在家裡,或是餐館裡,每當我看到有人把吃不完的剩菜剩湯當作廚餘倒掉時,心裡就會想起入伍訓練時,最後半碗飯都是靠那一點菜渣殘湯澆在上面吃下,而現在不管肉湯、雞湯吃不完就倒掉,就感到心痛不已。


最後我想說的是,在當年台灣最艱苦的時代,我算是個幸運的人。我女友的父母親都是中階公務員,一家四口只吃我一個人的伙食;而幾十萬國軍官兵,則十個人才吃我一個人的伙食,他們的生活清苦到什麼程度,那真是令人難以想像的了。


民國5458年間Edave77讀空軍官校時的學生餐廳,當時官校生是享用乙種空勤伙食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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